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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Tags: 应急 事故 危险 救援 有关 化学品 组织 现场 人员 指挥部 日期: 2008-03-03 阅读: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区环保分局:  区质监分局:  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文秘版权所有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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