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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Tags: 处理 应急 事故 安全 现场 指挥部 指挥 学校 有关 工作 日期: 2008-03-03 阅读:

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找文章到☆文秘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教育系统的突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市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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