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实际困难为根本点,重点推进法律援助进家庭。为了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百姓,2004年6月起,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全市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站、点分头将《无钱诉讼何处求,法律援助解心愁》的公开信送往9.6万个城镇低保护、农村特困户,逐一向他们介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情况和申请程序,并公布全市14个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电话。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仅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而且还检验了援助工作网络功能,快速、高效地把法律援助带进了千家万户。
四是以促进罪犯和劳教人员改造为着眼点,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监(狱)(劳教)所。结合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和劳教办特色的发展目标,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东北地区创建了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机制,在xx市属家监狱和劳教所里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为罪犯和劳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他们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进监所,不仅及时解决了罪犯和劳教人员对法律服务的渴求与监所人民警察法律专业知识相对匮乏的矛盾,而且还通过法律援助人员协助监所开展法律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了罪犯、劳教人员的学法用法积极性,促进了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
五是以引导依法有序上访为出发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进信访。为落实省信访办与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将法律援助带入信访,在市、区两级信访办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常驻信访办,并组织全市1500名专职律师轮流值班接访。截至2004年6月底,全市已有394名律师参加轮流值班接访,接待咨询3200余人次,受理案件13件。法律援助进信访,不仅及时为一些上访群众解答了涉法问题,缓和了社会矛盾,避免了越级上访和无序上访事件的发生,而且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予以了及时指派,正确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有效缓解了信访压力。
(三)创新理念,优化服务。做好法律援助,法律是保障,服务是根本。为此,在实践中,我们在坚持法律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积极倡导主动热情、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通过强化“五个意识”,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开展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稳定,服务xx,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以“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为基本要求,热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是强化管理意识。为使法律援助工作能够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我们从强化管理、细化制度和量化考核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先后建立2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档案、全市经济困难人员档案等六类档案,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确,援助及时,服务到位;坚持实行援助案件指派轮换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案件分配均衡,使全市每一个律师都能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三是强化创新意识。从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出发,近年来,我们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了八项工作机制,即:网络管理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律师委派机制、诚信服务机制、结案归档机制、报告反馈机制、监督制约机制、首办跟踪机制、浮动激励机制和业务培训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四是强化奉献意识。全市广大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以“团结敬业,诚信自律,热情高效,创新夺优”为目标,为xx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已接待当事人56291人次,受理指派案件4536件。在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少,工作任务大的情况下,广大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表现出了忘我的工作精神和强烈的奉献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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