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现象,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计划生育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今年末,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要确保达到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人均元的标准。征收的二胎社会抚养费要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乡统筹、村提留费中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部分要保证拔付到位。暂住人口管理费的要足额拔付计生部门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作出贡献。
本文章共
2页,当前在第
2页 上一页 [1]
[2]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上一页 1 2 3 4下一页